四、评卷与成绩登统、公布与复核
1、阅卷和成绩登统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成绩供相应考试类所有高职单招招生院校使用。
2、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由牵头院校在录取前将缺考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3、考生于4月13日-15日登录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pc.edu.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5日前向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4、同分考生排序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