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河北2017年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实施方案

2017-03-08

六、成绩折算及缺考成绩处理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方能报考“考试二类 ”,考生的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进行折算。对应的分值为: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项的,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的考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所有报考“考试二类 ”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否则本项成绩为零。

七、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2日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hejtxy.edu.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5日前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八、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九、成绩排序问题

考试二类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按总分排序,同分考生先看文化成绩,再看职业技能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对“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