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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7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及对口医学类联考实施方案

2017-03-08

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于2017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报考与缴费。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须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于3月13日至17日到考生所报考院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证明信。

免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2)总分相同时,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优先,如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3)在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

(4)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其他各种单独招生考试,不再参加当年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二)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安排

4月 13日

 

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zmc.cn/)进行成绩查询

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及对口医学类单招工作办公室申请复核

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

填报一志愿

4月25日15时

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5日20时至26日16时

填报二志愿

4月30日9时

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