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2017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八类联考实施方案

2017-03-08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不含按对口类报名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考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因不涉及对口专业类,只招收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考试类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考生根据身体健康状况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患有《意见》明确规定不宜报考相关专业疾病的,学校可以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

四、报考类别、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选择考试类别

2017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选择考试类别。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二)缴费

2017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缴费。考生选择完考试类别,直接跳转到缴费页面,依据拟选择的专业名称,参考本实施方案(附件1)对照表,选择专业考试种类(I音乐类、II舞蹈及表演类、III美术设计类、IV其他面试类),根据显示金额缴费。

(三)打印准考证

2017年4月1日9时至4月7日17时,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考生在网上缴费时,如勾选使用学考成绩或省艺术联考成绩的,考生可免文化素质或相关专业考试种类职业技能考试。因考生随意勾选使用学考或省艺术联考成绩但实际缺项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实行文化素质或职业技能免试的考生也需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