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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商丘工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5-07-18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招生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 商丘工学院 国标代码 13500

第二条 办学性质 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学制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4年;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制3年、部分专业学制2年。

第五条 地理优势商丘工学院位于新亚欧大陆桥的重要支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商丘市。商丘区位优越、交通发达,东临黄海、西扼中原、北接齐鲁、南襟江淮,位于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的过渡地带,是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两纵两横经济带的四大交汇城市之一。陇海铁路、京九铁路、郑徐高铁、商杭高铁、连霍高速、济广高速、310 国道、105国道等国家交通主干道在商丘交汇,是中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中原经济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市范市,著名的“三商之源”、“华商之都”。同时也是“火文化”的发源地,早在远古时期,“三皇”之一的燧人氏在这里发明了人工取火。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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