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7-18
二、录取原则
1.按考生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时专业成绩按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专业统考(联考)录取分数线。录取原则: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 40%,折合后两分相加总分,按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是文化课过线按专业课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是文化课过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录取期间,最后一名考生是并列分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按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录取平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降分录取。在降分范围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上按考生所报专业的志愿和分数,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单独招生:根据学校报教育厅备案审批的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录取。
三、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教育厅和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动按当年的收费标准执行。
理工类3600元/生·年 文史类3300元/生·年
艺术类56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000元/生·年
软件类8000元/生·年
标签:河南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