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liuzj
2012-05-22
关于2011年列入教育部专家考察的申报设置高等学校名单和办学条件的公示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我部关于“十二五”高等学校设置的方针和政策,经研究,2011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主要集中审批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和全国部分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我部将组织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实地考察拟设置的学校。现将列入专家考察的26所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和7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的名单和办学条件(见附件一、二、三),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22日至28日。期间如对公示学校有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以及申报基本信息不实等问题均可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有关反映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我司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10-66097165,6609766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高校设置处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
一、2011年列入专家考察的西部地区更名大学基本情况表(10所)
序号
|
申请建校名称
|
建校基础
|
1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内蒙古财经学院
|
2
|
内蒙古医科大学
|
内蒙古医学院
|
3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广西中医学院
|
4
|
广西科技大学
|
广西工学院、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5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四川外语学院
|
6
|
四川艺术大学
|
四川音乐学院
|
7
|
贵州民族大学
|
贵州民族学院
|
8
|
贵州财经大学
|
贵州财经学院
|
9
|
昆明医科大学
|
昆明医学院
|
10
|
西安邮电大学
|
西安邮电学院
|
二、2011年列入专家考察的西部地区设置本科学校基本情况表(16所)
序号
|
申请建校名称
|
建校基础
|
|||||||||||||||||||
一、专科学校升格本科学校(13所)
|
|||||||||||||||||||||
1
|
河套大学
|
河套大学(专科)
|
|||||||||||||||||||
2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
3
|
重庆警官学院
|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
|
|||||||||||||||||||
4
|
成都工业学院
|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
|||||||||||||||||||
5
|
四川旅游学院
|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
|||||||||||||||||||
6
|
贵州理工学院
|
贵州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资源)
|
|||||||||||||||||||
7
|
昭通学院
|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8
|
普洱学院
|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9
|
西安航空学院
|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
|||||||||||||||||||
10
|
兰州工业学院
|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
11
|
兰州文理学院
|
甘肃联合大学
|
|||||||||||||||||||
12
|
新疆工程学院
|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
13
|
新疆警官学院
|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
二、成人高校改制本科学校(3所)
|
|||||||||||||||||||||
1
|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
重庆教育学院
|
|||||||||||||||||||
2
|
成都师范学院
|
四川教育学院
|
|||||||||||||||||||
3
|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
陕西教育学院
|
三、2011年列入专家考察的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基本情况表(7所)
序号
|
申请建校名称
|
建校基础
|
1
|
哈尔滨石油学院
|
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
|
2
|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
|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
|
3
|
哈尔滨广厦学院
|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
4
|
郑州成功学院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
|
5
|
武昌工业学院
|
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
|
6
|
三亚学院
|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
7
|
四川传媒学院
|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
相关推荐:
更多内容进入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标签:综合经验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