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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8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东北电力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东北电力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实际投档成绩,按“专业级差”方式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一二专业志愿、二三专业志愿有级差,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零,专业志愿级差视本年当地生源情况而定,专业级差分数原则上为 5 分,级差后如总分相同,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数学成绩也相同,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其中东北电力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按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东北电力大学在录取专业时以考生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在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数学成绩也相同,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和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吉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60%+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以身高优先录取)。
2、吉林省外美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20%+专业课考试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吉林省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控制线,然后按照东北电力大学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以身高高者优先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东北电力大学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东北电力大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按照如下原则,具有体育文化综合成绩的省份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以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和文化课单独计算的省份,高考文化课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控制线,然后按照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体育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东北电力大学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各省有体育复试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体育复试,且成绩须合格),且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东北电力大学。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对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要求。
3、对通过东北电力大学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测试成绩,决定是否给予其参加东北电力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资格。参加东北电力大学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经学校文化考核认定能够完成东北电力大学本科学业者,由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对通过东北电力大学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但未能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如测试成绩优异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东北电力大学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对通过东北电力大学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但未能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东北电力大学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4、对通过东北电力大学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由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5、专业安排:对于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项目的需求程度、专业招生要求和学习基础情况,安排适当专业学习。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ed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132012
联系电话:0432-64806749
联系人:李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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