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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理工学院2015高考招生简章、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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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0

1、严格执行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设定的“录取办法”,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和公正,择优录取。

2、关于外语:我校各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我校学生入校后实行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3、关于体检要求: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我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最大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具体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按照我校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分专业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该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6、面向江苏省本科录取有关要求:

(1)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2)录取原则:

我校对进档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A+=4分,A=3分,B+=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分之和作为录取排序依据,再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则比较考生语数总分(含附加分);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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