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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的招生政策,制定2016年南京工程学院招生章程(仅用于江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的招生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学校名称:南京工程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学校层次:本科
学校代码:11276(江苏省招生代码:1114)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江苏省所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坐落在虎踞龙盘、钟灵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经过近 百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的高等工程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等。学校是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服务特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中国产学研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也是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 划”实施高校、国家“CDIO工程教育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试点高校之一和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教师1200余人,教授、副教授6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现有18个教育教学单位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和公有民 办二级学院——康尼学院。本科专业60个,专业及专业方向77个。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 级品牌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优秀学科梯队,1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 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江苏省精品(优秀)课程(群)11门;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5项,省教 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22项。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点1个,江苏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与实践教育中心12 个,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建工程中心、实验中心、实验室45个。学校荣获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成果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多项,承担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1项。目前,学校已成为国家级机电控制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机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地。
学 校秉承“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弘扬“知行统一、创业创新”的校园精神,形成了“校企合作、产学研相融、注重实践”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已先 后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十万余名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大批毕业生成为行业领域中的中坚和骨干,毕业生就业率以及就业质量一直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2003年以来,学校年年被江苏省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获“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近年又先后获得“江 苏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目 前,学校依托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越的人文、自然环境,积极为机械、电力、核工业及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学校明确提出了以应用型品 牌专业和工程技术特色学科建设为抓手,突出师资队伍、平台载体和体制机制三大重点,努力深化内涵建设,不断彰显办学特色,全力开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 工程大学建设新局面!
第五条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工程学院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本科生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与电子工程)。在江苏省内招生,招生代码为1614。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
第七条 外语专业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在同一专业录取中,按照投档分高低进行排序,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再从高到低排序。
第九条 普通类考生报考南京工程学院,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含BB)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含4C)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
第十条 普通类考生报考南京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C(含BC)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含4C)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
第 十一条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根据对选测科目的 要求,按照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当折算后的考生分数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英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 序。等级级差加分办法如下: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等级,分别加上6分、3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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