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江苏高考 > 江苏高考资讯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编辑:

2017-03-15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

1、总分计算方法

(1)文化联考免考考生总分=综合素质成绩+照顾加分

(2)非免考普通类考生总分=文化联考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3)非免考艺术类考生总分=文化联考成绩+综合素质(艺术加试)成绩+照顾加分

2、划线原则

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文化联考免考考生、非免考普通类考生和非免考艺术类考生三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文化联考成绩依次排序。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原则上100%录取。

(3)所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4)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4、录取流程

我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预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