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江苏高考 > 江苏政策大纲

江苏2015年高招政策调整 明确“见义勇为优先录取”

编辑:sx_haody

2014-11-02

江苏2015年高招政策调整 明确“见义勇为优先录取”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明确的“见义勇为者或子女参加高考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却没有体现在《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今年高招期间,在本报的关注下,省教育厅为此类考生开辟“绿色通道”。记者最新获悉,江苏2015年高招政策已做出调整,“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可申请享受优先录取”被明确写进2015年的高校招生政策中。

为加强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护,去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对在江苏省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然而,当符合这一照顾政策的南通考生钱文杰、王晨带着相关资料来到当地招生部门时,却吃了“闭门羹”。原来,经省高招委批准的《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相关情形里,根本不包括“见义勇为者或其子女”。

这一情况经本报报道后,省教育厅立即开辟“绿色通道”,明确表示补充执行这一政策,两名考生也补交了相关材料。随后,钱文杰、王晨分别被南京晓庄学院和南京三江学院录取。

记者最新获悉,2015年高考报名工作11月1日起正式开始,江苏省也首次将“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可申请享受优先录取”,写进明年的高招政策中。

符合这一条件的考生需要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江苏省2015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交至报名点,由各地招生部门汇总后集中上报。

江苏2015年高招政策调整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江苏政策大纲栏目!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