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oyl
2015-07-08
2015年高考已经结束,精品学习网特别为您编辑了“2015年南昌高考替考案的查处能服众吗”供您参考!
江西“替考”事件在事发一月后,有关部门公布了查处结果。经查,江西南昌“6·7”高考[微博]替考事件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组织在网上招揽高校在校学生或已毕业学生,通过请托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南昌市东湖区、青云谱区招考办及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违规报名、体检,从而实施替考的有组织、有预谋的高考舞弊案件。截至目前,根据公安部门和联合调查组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共处理各类人员42人。(详见今日快报封22版)
从公布的处理结果来看,6名组织替考者和中介,被移交司法机关。替考者和被替考者,按照教育部第33号令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这样的处理结果,是否畸轻,姑且不论,因为考试舞弊入刑尚在讨论中。虽然无论是英美等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可资借鉴,还是我国民意对舞弊入刑的呼唤,抑或是对替考屡禁不绝的现实压力,都让考试舞弊入刑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现实基础和紧迫性。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处理,威慑性不足、导致违法成本不高,才是替考、舞弊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吧。
让人疑窦丛生的还有三点:
其一,这些被替考的学生,肯定不会是自己来联系操作这件事的,那么,作为真正操作者的家长[微博],能够全身而退,合不合理?如果不是家长在背后主谋、运作,考生本人是不大可能有这样的能力的。怎么会对此无一丝涉及?这里面,若有手握权柄的公职人员,这样的欺诈行为,就算暂时无法绳之以法,但这种道德品质和恶劣行径,在党纪、政纪的范畴内予以惩戒,当不为过吧。即便家长不是公职人员,在相关法律没有出台前,将这样的行为纳入征信黑名单,不可以吗?
其二,就涉案的22名公职人员处理结果来看,也是让人一头雾水。三名负责招考的教育系统领导人负“领导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青云谱区处理7人,有两人因收受钱财,失职渎职,除受到“双开”处理外,被移送司法机关。东湖区处理七人,无一人移送司法机关。这些人中,除了负有“领导责任”的外,没有人收人钱财吗?有国考[微博]之称的高考,有着堪称严密的防线。这起事件中,知情人透露,“替考组织声称可以凭空造一个不存在的人的完整信息,包括学籍、身份证、准考证等。”事实证明,确是如此,那么,对此如何解释。考试系统的信息更改,凭空捏造一个不存在的完整信息的行为,如果没有“内鬼”,如何让人相信?如此大面积的替考舞弊案,总共仅有三名公职人员被移送司法处理,这样的处理结论,谁能接受?
其三,据南昌教育部门称,在替考案首日曝光后,有不少考生弃考。那么,对这些弃考考生的相关信息,有没有进一步的核查?对这样一个明显异常的现象,就不深入追究了吗?这又如何向公众解释呢?
此案是否倒逼《考试法》早日出台,我们且不论;何时舞弊入刑,我们也不谈。就请南昌方面,就以上三点,向公众作一个令人能够接受的解释,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吧?
标签:江西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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