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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16年江西高招录取潜规则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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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7

三、2015年高招录取清华与江西省考试院如何掐架

2015年高考风波不断,而且都发生在名校。从8月11日开始,一则新闻在网上流传:清华大学与江西省考试院掐架,造成一名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理科状元不能被清华大学录取。

2015年高考中王希以裸分645分成为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高考理科状元。由于王希通过了清华大学自主选拔资格认定,他还获得了40分自主招生加分,这样他报考清华的总成绩相当于达到685分。而这个685分恰好是清华大学公布的在江西省理科录取分数线。可是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清华大学在江西理科录取分数线却是686分。这两个分数线的1分之差使得王希没有被考试院投档到清华大学,而被投档到他填报的第二顺序学校中央财经大学。

事件被媒体曝光之后,对同一事件,江西省考试院和清华大学都分别进行了回应。这就是被媒体广为报道的清华与江西省考试院掐架事件。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是这样回应的: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情况说明”认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要求,高校自主招生“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向高校投档录取,原则上于本科一批次前完成录取。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因此,高校投档线是在录取过程中,由省级招办根据高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自然生成的,其它任何单位或高校都不能自行划定投档线。

江西一本录取时间为7月18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此前向所有在江西招生的一本高校发送通知,要求招生院校必须在7月17日15时前,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并完成计划调整。在7月17日15时之前,清华大学未提交在江西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的要求,也没有申请追加计划。其在江西省理科计划仍为原计划17名,根据1∶1生源测算,清华大学理科模拟投档线自然生成确定为686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模拟投档线、考生取得的优惠分值和高考总分,于7月17日20时37分,向高校投出符合条件的自主招生考生。7月17日晚10时10分,在一本投档时,王希按其志愿投档至中央财经大学。

7月17日22时18分,江西省正式投出第一批本科高校考生电子档案。7月18日上午8时30分,各高校陆续下载考生电子档案。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收到清华大学要求将理科685分及以上填报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档案投给清华的调档函。但此时已错过了投档时间,相应考生的档案已投给其他学校,无法重新投档。

一本投档录取后,江西省尚有两名高考685分理科考生未被高校录取(均填报清华大学唯一志愿)。因清华大学主动来函,最终清华大学确定追加两名理科预留计划,要求顺延录取这两名考生。考试院向清华大学顺延投出这两名考生档案并被该校录取,解决了由于清华大学在向考生作填报志愿宣传时,自定投档线而导致两名高分考生落榜问题。

清华大学是这样回应的:

江西考试院未按清华提前批录取已划定的685分这条线,未经协商沟通,将清华一批统招分数线定为686分并进行了投档。

清华大学在今年的江西省招生录取工作中,按685分的理科分数线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出调档函。凡是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投给清华大学的考生档案都符合清华大学的录取要求,没有发生退档的情况,清华大学在江西省的理科录取分数线最终也是685分。

同时,清华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完成招生和录取工作,在7月10日—11日提前批录取工作时,按清华大学招生章程规定,清华大学录取的定向生的分数应在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经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沟通,清华把一批统招分数线划定为685分,定向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65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685分的一批统招分数线,开展了清华大学定向生的投档和录取工作。

清华大学认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在从7月16日开始的一批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时,没有按照清华早在提前批录取时已划定的685分这个一批统招分数线,在未与清华大学协商和沟通的情况下,把清华大学一批统招分数线定为686分并进行了投档。为维护考生利益,清华大学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多次积极沟通,明确清华大学一批统招分数线为685分,希望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685分的考生档案投放给清华大学,并多次致电和发函,希望就王希的档案投放进行协商。最终,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档案尚为自由可投的两位685分的考生档案,在一批统招批次投给清华大学,这两位考生符合清华大学录取条件并成功被清华录取,录取完成时间为7月24日。

清华大学最后表示,根据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和网上录取工作流程,只要达到清华录取分数线要求,并且招生考试院将考生档案投放给清华大学且考生档案符合清华大学的录取要求,清华可以随时按照规定完成考生的录取工作。

当事考生王希是这样陈述的:

填报志愿前,清华承诺录取我。那时,我的老师就提前和清华招生组的老师们沟通了。我老师向招生组的老师们询问,我这个分数是否能被清华录取,招生组的老师很明确地说可以被录取。所以我才下定决心填报清华。

7月18号分数录取线公布了。发现自己离江西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仍差了一分。随后我的档案被发送到中央财经大学。为什么清华承诺录取我却没能录取,为什么考试院把分数线定在比清华大学还高一分的686分上。

分数线公布出来的第二天,我就和几位老师赶到了考试院。在考试院遇到了新余四中的两个同为685分的考生。他们也来考试院讨说法。但新余四中的两个685分考生后来被录取了。江西考试院一口咬死分数线为686分,那按照国家政策,所有685分的考生就都没有了录取到清华大学的资格。考试院凭什么定下来686分的录取线,却在事后以685分的线放走其他考生?那我们其他几个也是685分的考生怎么办?

江西考试院说这两人是因为清华发函追加计划所录取。更违反国家招生录取规定。学校追加计划只能在开始录取前,如果开始录取后也能追加计划的话,那考试院为什么会忽视清华大学发来的要求将分数线定为685分的调档函,那也是清华在降低分数线,追加录取人数。

当时媒体和公众舆论的倾向性:

由于清华大学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互掐,各说各的理,没有一方认错。这一事件在媒体和公众中形成激烈的反应。多数公众出于对当事无辜考生的同情,都把板子打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了。公众的主要理由和观点有几点:

1.清华大学愿意主动降低一分愿意扩招江西考生,这对江西省这个高考大省来说是何等的好事?而当地考试院不但不积极维护弱势考生的利益,反而还要从中作梗,莫不是脑子里进了水?

2.如果撇开清华大学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互掐究竟谁对谁错不谈,既然事故发生了,清华大学有愿意录取这名考生,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为什么不能纠正错误,将考生王希改投档到清华大学?

3.江西省考试院既然坚持清华大学686分投档线,为什么却将同样未达到投档线的两名685分考生投档清华?这样做公平何在?又怎能让考生王希服气?

4.甚至有人怀疑考生王希没有给江西省考试院上供所以没有被投档。。。而清华大学在这次事件中却像是十分顾及考生利益为多录取一名考生还受到当地考试院的百般刁难的无奈者。

四、从招生规则看清华与江西省考试院掐架的是非对错

公众的看法更多地是从感性出发评价高考录取公平公正。但是,如果我们严格地从招生规则的角度分析一下清华与江西省考试院掐架的是非对错,也许是另外一个结果。

1.清华大学的是非对错

清华大学指责江西考试院未按清华提前批录取已划定的685分这条线,在未经协商沟通的情况下将清华一批统招分数线定为686分并进行了投档。

清华大学的这个指责也许能蒙住一些不太熟悉高招录取规则的公众。因为不少人以为高校的投档(录取)线是高校划定的,而地方考试院只是根据高校划定的分数线进行投档并对外公布。殊不知在我国目前试行的统一考试集中录取的高招模式下,包括高校、地方考试院在内的任何单位都不能划定高校的投档分数线。在平行志愿的情况下,高校投档线是在录取过程中,由省级招办根据高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自然生成的。考试院投进高校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就是投档线。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高校未必要求完全按照招生计划数投档,在高招正式投档之前高校允许根据当年生源情况小幅度调整招生计划。考试院会要求各个高校在一个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提交一个投档比例。如果投档比例高于100%(例如105%),则需要提供机动计划并申请追加招生计划。在实际操作时候,对违规没有按时提交投档比例的高校,考试院可以个别催促,但是由于参加招生高校很多,考试院也可以不催促,考试院直接按照100%的投档比例或者拟定一个投档比例来对待。假设高校招生计划是20名,向考试院提交的投档比例为105%,就需要追加1个招生计划。那么考试院向高校投档的第21名考生的分数就是高校的投档线。

我们从上述过程看出,虽然大学和考试院都参与和见证了大学投档线的产生,但是他们都不能划定投档线。他们仅仅可以根据经验估计投档线,但是未必能保证百分之百准确。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某些高校在录取前违规承诺考生预录取会出现“失算”的情况,考生不得不被放了鸽子。

正是高校与地方考试院之间在投档过程中的这种互相制约机制保证了高考录取的公平公正。比如说还是上面的那个高校招生计划20个提档21名的例子,假设有人想通过关系把自己填报了高校的排名30名的考生“塞”到该校。假设他的私人关系是地方考试院的,考试院虽然掌握着投档大权,它只能根据高校提交的投档比例投档,要把这个排名30名的考生投档到高校绝非易事。假设他的私人关系是该大学的,他虽然掌握着确定投档比例投档的权利,但是要把排名30名的考生投进来,该大学的投档比例必须扩大到150%才行,为此该大学要多扩招10人,这对高校来说也绝非容易事。

明白了这个投档过程,就应当明白清华大学指责“江西考试院未按清华提前批录取已划定的685分这条线”投档的说法有多荒谬。且不说清华大学莫名其妙地将提前批次与一批次的划线扯到一起的含糊不清的表述,最主要的是清华大学根本就无权划定自己学校的投档线,这是清华大学的第一个错误 ---- 堂堂清华在给媒体的回应中居然犯了一个小儿科的错误。

清华大学的第二个错误是没有遵守地方考试院“要求招生院校必须在7月17日15时前,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并完成计划调整”的规定,在江西省考试院已经完成一本投档,考生王希按其志愿投档至中央财经大学之后的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后,清华大学才给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出要求将理科685分及以上填报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档案投给清华的调档函。但此时已错过了投档时间,无法重新投档。各个高校在招生当地必须遵守当地的招生规定,清华这样的名校也不能例外。如果各个高校都不尊重当地的招生规定岂不乱套?清华的这个错误导致了“两条投档线”奇闻的产生。

清华大学的第三个错误它自己没有说,但是被考生王希揭露出来。那就是填报志愿前,清华为了招揽优秀生源,擅自承诺录取王希。使得王希下定决心填报清华。清华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2015年2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高校招生“26个不得”禁令。其中要求,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清华的行为属于变相的“预录取”行为。我们判断清华的这个错误假定考生是诚实的,当然没有书面证据,清华完全可以不认账。但是我们是相信考生说的,还是相信清华说的,公众心中自有明镜。

清华大学的第四个错误是它在一本投档已经结束之后,违反招生工作程序,擅自提出降低标准多录取了两名685分的考生。对清华大学的这个错误江西省考试院也同样负有纵容默认配合的责任。这个错误导致了清华大学和江西省考试院都无法向考生王希解释,为什么同是685分的考生,能录取别人不能录取他。

2.江西省考试院的是非对错

在明白了上面所说的招生规则之后,我们首先应当明确江西省考试院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坚持按照招生规则办事,对清华的违规行为不迁就。没有把685分的考生王希投档到清华是正确的行为。

但是我们必须指出,在一本投档录取后,江西省尚有两名高考685分理科考生未被高校录取(均填报清华大学唯一志愿)。清华大学主动来函确定追加两名理科预留计划,要求顺延录取这两名考生时,江西省考试院配合清华大学顺延投出这两名考生档案并被该校录取,严格说是一种违规行为,是一种变相的点招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属于校方和考生双方自愿,没有影响第三方,考试院方面常常会灵活处理“成全好事”。可正是江西省考试院配合了清华大学的这种违规行为,到后来事件曝光后成为清华大学攻击江西省考试院的一个论据和把柄。同时也让江西省考试院很难自圆其说。这是江西省考试院应当吸取的教训 ---- 自认为做了一件好事却没有得好。

说到这里可能会有人问,难道清华大学在剩余有机动的招生计划时候不允许扩招吗?这是对高校和考生都有利的好事情呀!对此我们有必要解释一下。一般来说高校扩招降低投档线是十分受到当地考试院和考生家长欢迎的。但是扩招也有扩招的规矩。

在平行志愿投档情况下高校扩招只能在本校正式投档开始之前提高投档比例以调整招生计划的方式进行,不可以在本校投档结束后再进行二次投档扩招。因为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本校投档结束之后,低于本校投档线的考生会立即被投档下一个平行志愿学校去(就像王希没有被清华投档,就立刻投到中央财经一样)。这时候高校再扩招计划已经没有考生可投了,更不能把已经投到其他高校的档案“抽”回来再投。如果在高招正式投档结束之后高校坚持还要追加计划继续投档,合乎规定的做法应当把剩余计划向全体考生公示进行本批次的征集志愿。

例如江西省被清华大学录取两名685分考生的那两个追加计划按照规定应当列入征集志愿公布出来,等大家填报征集志愿之后再按照规则投档录取。那样参加竞争的也不就不仅仅只有这两名考生了,任何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凭实力都可以竞争这两个计划。换句话说,高校可以拿出追加计划来让大家公平竞争,但是不可以拿出剩余计划来指定招收特定的考生(变相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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