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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1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三、办学性质: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四、颁发文凭:学生入校后,按学籍管理规定,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的大专(高职)文凭。
五、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考生进档后,按高分到低分和志愿结合的方式确定考生专业(可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3.我院各专业无选科要求,文、理、三校生兼收;
4.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执行。
七、专业及收费
八、奖、贷、助政策
1、学院倡导并推行“学历与技能并重,文凭与证书兼得”的职教理念。学生毕业除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外,经考试合格,还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各专业高、中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可保留学籍、学分,退伍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可免学费。
2、赠送生活用品。凡来院报到并缴清当年费用的新生,免费赠送一套价值400元左右的床上用品和军训服。
3、实行奖助政策。
(1)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8000元/年的免息助学贷款。
(2)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
(3)特困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对孤儿和有低保证的学生,学院确保享受不少于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勤工助学:学院多个部门均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生均可申请。此外,学院就业办下设的就业创业协会不定期提供课余兼职信息,在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参加从而得到锻炼。
(5)设立企业奖学金。多家企业在校设有奖学金,加大奖学金、富士康奖学金、“三人行”奖学金等。
(6)为贫困生就业提供特困学生就业困难补助金1000元。
九、联系方式:0795-7353583(办) 游老师(13970506289) 吴老师(18770500789) 古老师(18379095976) 卜老师(15879530560) 邮编:331200 网址:http://www.jxaevc.com E-mail:1327981350@qq.com
2016年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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