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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通知

编辑:

2017-05-04

四、报名工作

考生所在高校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到所在高校教务处申领、填报《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3份。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高校,并缴纳报考费。各推荐高校须于5月2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2份及考生个人一寸照片报送招生高校。各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数据上报要求(见附件4),统一采集考生报考信息。

报名考试费按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规定,招生高校收取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原定报名费130元,其中英语科目考试费每人30元,因江西省专升本英语科目成绩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不另行组织英语科目全省统一考试,免收)。

五、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两门基础科目考试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命题、制卷、划线等),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3日。英语科目成绩采用2017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适当比例确定全省英语科目(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笔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高校可在省控线之上,划定本校的英语科目录取分数线。

六、选拔工作要求

各招生高校要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普通高校专升本阳光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各招生高校要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各招生高校不得举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相关考试资料、场所及设施等,违者将取消专升本招生资格。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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