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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章程

编辑:mengl

2011-05-04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更好地营造学校科技创新氛围,强化学生科技创新和实践动手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1年保送生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所有报名者可以自荐或通过所在中学推荐。

2、符合我校保送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经系统生成并打印《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保送生申请表》。

3、考生填写并下载打印《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保送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荐信》(考生手写)后到所在中学签字盖章。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7日24:00时,届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我校接收书面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9日(以邮戳为准)。请考生务必将《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保送生申请表》、《个人自荐信》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于截止日期前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编:116026),请在信封“内件品名”位置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经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确定参加我校组织测试的学生名单。

2、考试具体日程安排、考试要求、初选合格者名单请于2011年1月10日起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

3、考试内容及时间:

(1)文化课考试:考试内容为数学、英语;

(2)心理测试;

(3)专家委员会面试: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情况进行面试;

(4)测试时间:2011年3月4日—5日。

四、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心理测试成绩及面试情况,确定获得我校2011年保送生资格考生名单,并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五、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保送生的考核录取工作在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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