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辽宁高考 > 辽宁高考资讯

2016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

2016-05-16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C.沈阳市政府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750元/年)

D.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300元/年、单项100元/年)(非贫困生)

E.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2)助学方式

经学校认定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可依据不同的申报条件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B. 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

C.沈阳市政府助学金(500元/年)

D.勤工助学

E.学费减免(针对孤儿学生)

4、住宿费1000、1200元/年

六、获奖说明

(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

(4)2010年7月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