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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经济学 16000元/年
(2)金融工程 16000元/年
(3)投资学 16000元/年
(4)国经济与贸易 16000元/年
(5)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16000元/年
(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6000元/年
(7)会计学 16000元/年
(8)财务管理 16000元/年
(9)国际商务 16000元/年
(10)审计学 16000元/年
(11)资产评估 16000元/年
(12)行政管理 16000元/年
(13)艺术设计学 18000元/年
(14)视觉传达设计 18000元/年
(15)环境设计 18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另外学生可获得: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4.住宿费:1200元/人/年。
标签:辽宁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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