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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五)录取程序及规则
1、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6、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7、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8、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9、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25日,4月26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六)其他规定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八、注册入学
1、注册入学对象及条件
凡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注册入学。
2、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 |
学费 |
学制 |
招生对象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工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文理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文理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汽车电子技术 |
理工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保险 |
文理 |
30 |
8000 |
三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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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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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取办法:
注册入学分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标签:辽宁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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