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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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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录取

(一)加分条件

符合青海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单考单招考试成绩的基础上予以加分,具体为:

1.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语文B级(含)以上,数学、政治和历史C级(含)以上,加20分;

2.普通高中或中职毕业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者;获得器乐、声乐、舞蹈业余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加20分;

3.复转军人,加20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各类证书的,参考第4,5条执行;

4.取得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高级加15分,中级加10分,初级加5分;

5.取得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学生,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5分,校级加10分。

(二)考生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青海建院腾讯智慧校园QQ公众号平台招生页面,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及准考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和预录取情况。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三)录取查询。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校园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公示后如无疑议,学院将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网站http://www.qhavtc.com进入招生网页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971-6256346、6256322查询。

(四)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统一邮寄录取通知书。

(五)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学历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按《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属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6〕57号要求,已确认被我院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青海省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

(七)凡被我院单考单招录取的新生,于2017年5月31前携录取通知书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学费。

(八)录取数据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入学审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将退回户籍所在地,并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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