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liujy
2016-05-03
2016青海异地高考新政策规定只要具有青海省户籍、在青海省就读了高中的学生均可在青参加高考,并按照落户年限参与不同批次院校的录取。具体条款如下:
(一)考生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青落户三年以上、不满五年(高考前);考生在青海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参加了青海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青海省参加高考并按照青海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省内、外三本及以下院校的录取。
(二)考生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青落户一年以上、不满三年(高考前);考生在青海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参加了青海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青海省参加高考并按照青海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三本及以下院校的录取。
(三)考生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青落户不满一年(高考报名前);考生学籍在高考报名前转入青海省并在青海省就读高中一年以上。可以在青海省参加高考并按照青海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的录取。
(四)采用原户籍省(市、区)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条件是:考生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高考报名前已在青海省落户、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青海省。可以在青海省参加高考,但要采用其原户籍迁出省(市、区)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考生原籍省(市、区)高考科目与青海省高考科目一致,如不一致则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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