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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南交通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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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9

五、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和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1、初审

学校成立由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于2015年4月25日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2、复试

(1)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报考建筑学院考生须加试徒手画。

(2)入选考生名单确定办法:

按照复试总分排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资格。

总分=笔试成绩+当量面试成绩(计算方式见附件2)

(3)专业安排办法:

①按总分排序依次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按当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先后位次。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又不服从专业调配,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注:茅以升学院、建筑学院和利兹学院相关专业不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能兼报。

②专业安排结果于2015年6月22日前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后的考生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生,并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再给考生个人寄发书面合格通知书。

六、复试时间安排及报名考试收费

事项时间(2015年)内容
签到6月12日
8:30~17:00
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逸夫馆。
笔试6月13日
9:00~11:00
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6月13日
13:00开始
由专家组进行面试工作,满分100分。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建筑学院考生,请准备参加自主招生徒手画测试。

报名考试收费:按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标准为130元/人。

七、录取要求

1、高考报名

资格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高考志愿表中设有自主招生特殊批次志愿填报栏的,考生应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志愿(若无自主招生批次,则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非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

2、投档成绩要求

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 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及核实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述电话:028-66366444,66366065,

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九、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为了考生报名资料安全,请考生将“报名申请表”和“推荐信”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律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学校。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温朋

联系电话:028-66366373

邮编:611756

十、咨询方式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咨询电话:028-66368074、66366386、66366373。

网上咨询:http://zhaosheng.sw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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