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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编辑:sx_liujy

2016-06-17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下面是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章程,供参考。

院校名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4004

办学属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崇州市学菀东路22号。

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一、学院的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并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规则

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1.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为105%以内)。

2.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3.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满时,则依照考生所填的专业作适当调整。

4. 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 学院认定2016年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6.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文化双上线情况下,按考生专业成绩排 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文化成绩认定:依据各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并达到当地划定的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7.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8. 在录取过程中,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三、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四、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文理科类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2)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3)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四人间、六人间)。

五、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而要求退学的,根据学院相关学生退学退费政策及程序办理。

六、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八、联系电话:028-82312000(兼传真)     028-82386271

全国统一官方咨询QQ:800057153

学院网址:http://www.svccc.net。

2016年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章程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四川高考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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