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2-06-05
一、关于高考命题的科目、原则和指导思想
我省2012年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仍按“3+X”设置,分文、理两类。文科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考试科目中,除外语科小语种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外,其余科目由我省自行组织命制。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四川实际,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命题工作将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切实贯彻“注重能力考查,引领素质教育,力求平稳推进,确保命题安全和命题质量”的指导思想,遵循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理)》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四川版.文、理)》命制试题,命题内容不超出《考试大纲》和《考试大纲的说明(四川版.文、理)》规定的范围和要求。
二、关于高考命题宣传的规范管理工作
高考命题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高考的基础工作,社会关注,安全保密要求高。各级招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按省上统一的宣传口径开展高考命题宣传工作,不得随意发布有关高考命题的信息。要通过新闻管理部门加强本地对高考命题宣传内容及形式的规范和监督,严禁新闻媒体炒作高考命题,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恶意炒作高考命题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关于命题教师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选派优秀中学教师参加高考命题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根据我省命题工作的需要,积极选派优秀教师参加高考命题,并做好安全保密教育和相应管理工作。按照省招考委和省教育厅关于高考命题的规定和纪律,参与命题人员不得公开自己的身份,更不得以命题教师的名义参与教学辅导、编写复习资料或举办有关讲座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各级招考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严肃处理。对打着命题教师旗号进行上述活动的,要严肃查处并及时报告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四、关于各市州高三诊断(模拟)考试的工作
多年来,为检测高三教学质量,各市州均进行了统一的诊断(模拟)考试。为维护高考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今年各市州统一进行的高考诊断(模拟)考试,必须在5月10日前结束,10日后不得再举行类似的统一考试。5月11日,各市州收齐一、二、三诊断(模拟)考试各科试题,加盖市州教育局公章后派专人送达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寇昆仑,028-85132979 13880261538 )。各市州教育局一定要强化政治意识,顾全大局,高度重视, “一把手”要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要具体抓好落实工作。
标签:四川政策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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