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院校库 > 各省重点高校

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8日发布

编辑:

2017-05-17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 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学校招生工作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