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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4月14日发布

编辑:sx_weizc

2017-05-25

4月14日,湖南省教育厅正式向有兴趣报考长沙医学院的考生公布了长沙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此简章详细给考生说明了2017年长沙医学院招生的信息,具体内容请看正文!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医学院;英文名:Changsha Medical University;国际代码:10823;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医学院校;长沙校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衡阳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红湘路99号。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三条 统招本科招生专业:学制五年的专业有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针灸推拿学、妇幼保健医学;学制四年的专业有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护理学、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学信息工程、运动康复、英语、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统招专科招生专业(学制三年):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针灸推拿、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

第四条 2017年长沙医学院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科类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投档比例:湖南省投档比例设置在105%以内,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七条 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即将已投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第九条 上海市、浙江省招生录取,按照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长沙医学院承担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任务。该计划在湖南省本科提前批录取,成绩要求不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后学生须根据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规定与当地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学校方可录取。

第十一条 长沙医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长沙医学院原则上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教育部门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www.cs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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