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5-25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按录取新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说明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5个本科专业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舞蹈表演3个专科专业安排在安顺校区。
说明2:特殊教育专业培养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专门人才,招生对象是身体健康的学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合格,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上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技能情况(针对春季高考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按各省份的投档志愿顺序依次办理录取手续。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潍坊学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对于同一个学校志愿(包括同一个平行志愿的不同学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无法满足某考生报考专业,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测试成绩,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说明1:潍坊学院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的录取原则。
说明2:潍坊学院在浙江省、上海市的录取原则,分别按照浙江省、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艺体专业录取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在遵循第十三条录取原则的前提下,结合专业成绩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10个本科专业以及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专业和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对于音乐、美术、体育等艺体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凡潍坊学院组织校考的,以校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凡潍坊学院未组织校考的,均使用考生所在省的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若考生所在省无统考或联考的,则承认在该省招生的同层次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考试成绩。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但身高严重不足、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得报考潍坊学院师范类专业。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潍坊学院英语、日语、法语、朝鲜语、翻译、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统考外语语种限为英语;其余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潍坊学院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原则上是英语。
第十七条 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一般专业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为便于组织教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本科专业男女生的录取比例为1:1。
第十九条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潍坊学院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将采取考试、面试、核查档案、核对指纹、体检等措施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者,将根据其具体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予以清退。
标签:各省重点高校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