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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六条
①学费: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
②住宿费(带暖气):普通间每生650元/年,标准间1000元/年。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③学校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四等奖300元。
④优秀新生奖励: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⑤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
⑥其他资助:包括特殊困难补助、冬夏补助、临时突发性补助、伙食补贴、毕业生学费减免等。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咨询方式
第十八条
①咨询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
②QQ咨询:4000298112。
③E-MAIL:SXPIZSB@163.COM。
④学院网址:http://www.sxpi.edu.cn/;招生网址:http://zsw.sxpi.edu.cn/。
第七章 其它须知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17日正式发布,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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