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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6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学费标准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收费标准和规定,本科文史类35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4500元/年;艺术类(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专业7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前三年17000元/年,最后一学年按照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学费标准收取。(注:2017年实际学费按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形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榆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12-3896141
传 真:0912-3896140
邮政编码:719000
学校网址:http://www.yulinu.edu.cn/
榆林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19日正式发布,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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