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6-14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注册。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情况请到上饶师范学院官网查询。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渠道。
第二十九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邮政编码:334000
联系电话:(0793)8150684、8153935、8153941、8153934
学校网址:http://www.sru.jx.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jy.sru.jx.c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17年上饶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就为朋友们提供到此,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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