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院校库 > 各省重点高校

2017年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章程

编辑:

2017-06-19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吸纳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在各院、系的参与下,客观、公正地完成全部招生工作;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招生过程的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纪委监察”的原则, 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指导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云南省各州、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今年学生来源计划全部为云南省内。

1.2017年我院计划招生1200名(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2.我院将招生计划总数的2%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3.2017年我院实行按专业招生。若某专业的报考人数超出该专业招生限额时,按照高考分数排序,择优录取。余下的:有志愿者,转至下一志愿录取;无志愿者,转至“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若经过学院申请调剂专业录取计划获得批准的,可以录取;若调剂专业录取计划未获得批准的,则不予录取。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