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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2017一文为考生朋友们提供了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等信息,详情如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2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3年的高职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6万平方米(约合1286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934万元;图书70万册;专任教师64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将按规定预留不超过1%的本科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使用预留计划时,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上,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本科录取专业(共1个):商务英语(专业代码050262)。
(2)专科录取专业(共1个):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70204H)。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以下专业的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方式授课,其他语种慎报:
(1)本科录取专业(共1个):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澳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601H)。
(2)专科录取专业(共7个):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红河国际学院招生的理工类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代码530101H)、供用电技术(专业代码530102H)、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30104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30105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30201H)、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代码530204H)、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60303H)。
4.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能源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2017年招生科类 | 备注 |
1 | 020106T | 能源经济 | 四年 | 经济学 | 经济学 | 理科 | |
2 | 020303 | 保险学 | 四年 | 经济学 | 经济学 | 文科 | |
3 | 030101K | 法学 | 四年 | 法学 | 法学 | 文科 | |
4 | 030302 | 社会工作 | 四年 | 法学 | 法学 | 文科 | |
5 | 050262 | 商务英语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文科 | |
6 | 070302 | 应用化学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7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8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9 | 0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10 | 080209T | 机械工艺技术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11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12 | 080414T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13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14 | 080503T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15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16 | 080601H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中澳合作办学 |
17 | 080603T | 光源与照明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18 | 080604T |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19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20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21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22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23 | 080902 | 软件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24 | 080903 | 网络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25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26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27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28 | 082201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29 | 082303 | 农业电气化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理科 | |
30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理科 | |
31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理科 | |
32 | 120204 | 财务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理科 | |
33 | 120209 | 物业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理科 | |
34 | 120601 | 物流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理科 | |
35 | 120701 | 工业工程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理科 |
2、专科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2017年 招生科类 | 备注 |
1 | 530101H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三年 | 理科 | 中加合作办学 |
2 | 530102H | 供用电技术 | 三年 | 理科 | 中加合作办学 |
3 | 530104H |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 三年 | 理科 | 中加合作办学 |
4 | 530105H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理科 | 中加合作办学 |
5 | 530201H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 三年 | 理科 | 中加合作办学 |
6 | 530204H | 火电厂集控运行 | 三年 | 理科 | 中加合作办学 |
7 | 560303H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理科 | 中加合作办学 |
8 | 670204H | 旅游英语 | 三年 | 文科 | 中加合作办学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专业学费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
1 | 020106T | 能源经济 | 4200 |
2 | 020303 | 保险学 | 4000 |
3 | 030101K | 法学 | 4000 |
4 | 030302 | 社会工作 | 4000 |
5 | 050262 | 商务英语 | 4800 |
6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200 |
7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200 |
8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200 |
9 | 0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4200 |
10 | 080209T | 机械工艺技术 | 4200 |
11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200 |
12 | 080414T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4200 |
13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200 |
14 | 080503T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4200 |
15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500 |
16 | 080601H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澳合作办学) | 30000 |
17 | 080604T |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 4800 |
18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500 |
19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500 |
20 | 080801 | 自动化 | 4500 |
21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500 |
22 | 080902 | 软件工程 | 4800 |
23 | 080903 | 网络工程 | 4800 |
24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4800 |
25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4800 |
26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200 |
27 | 082201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4200 |
28 | 082303 | 农业电气化 | 4200 |
29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200 |
30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4200 |
31 | 120204 | 财务管理 | 4000 |
32 | 120209 | 物业管理 | 4200 |
33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000 |
34 | 120701 | 工业工程 | 4200 |
(2)专科专业学费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
1 | 530101H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加合作办学) | 22000 |
2 | 530102H | 供用电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 22000 |
3 | 530104H |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中加合作办学) | 22000 |
4 | 530105H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 22000 |
5 | 530201H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加合作办学) | 22000 |
6 | 530204H | 火电厂集控运行(中加合作办学) | 22000 |
7 | 560303H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 22000 |
8 | 670204H | 旅游英语(中加合作办学) | 15000 |
(3)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每生每学年600元/900元。
2.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学校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每年2500元、4000元两个等级;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单项奖学金等。
红河国际学院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孤儿学生可以申请免学费、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1.沈阳工程学院与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合作举办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经教育部(教外函[2016]66号)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可以在沈阳工程学院完成项目计划规定的全部四年课程,达到沈阳工程学院毕业要求,获得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或者在满足莫道克大学入学要求的基础上,自愿选择赴澳方攻读第四年课程,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可获得两校学位证书和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该项目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及适应我国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高等工程专门人才。
2.沈阳工程学院红河国际学院(以下简称红河国际学院)隶属于沈阳工程学院,由沈阳工程学院与加拿大红河学院联合创办。该机构是不具有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高等职业技术专科学历教育,纳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本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开设的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旅游英语8个专业,办学规模1100人。红河国际学院的学生在沈阳工程学院成功完成前两年的课程学习后,英语达到要求,有出国意向,并满足加拿大签证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进入加拿大红河学院相关专业最后一年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由沈阳工程学院提供合作办学课程。学生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可获得两校的毕业文凭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进档考生,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生源地为浙江省、上海市的进档考生,若基准成绩相同,则以浙江省(浙高招委[2017]1号)、上海市(沪教院[2017]17号)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为准)。
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专升本和中职升本的录取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沈阳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沈阳工程学院
标签:各省重点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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