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1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章程、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第十六条 性别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性别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其中,航海类专业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5米及以上;无色盲及色弱;双眼裸视均能达4.9(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5.0(1.0)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听力在0.5、1.0、2.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听力在0.5、1.0、2.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3、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听力在0.5、1.0、2.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学费(元/年) |
航海技术 | 夏季高考 | 专科 | 三年 | 5000 |
春季高考 | ||||
轮机工程技术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夏季高考 | |||
船舶工程技术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
海洋工程技术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
安全技术管理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
集装箱运输管理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
物流管理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
会计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
国际邮轮乘务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
电子商务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
商务英语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夏季高考 | |||
春季高考 |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确定录取资格,在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2、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3、确定录取专业时参照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录取专业志愿时,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相关体检标准。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院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标签:山东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