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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现各专业学费:学前教育、小等教育、早期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4000元/年;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8000元/年;会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市场营销45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退学费用结算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六章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7207777 传 真:0531—87207777
学校网址:http://www.jnygz.com
电子邮箱:jnyzzsjy@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丹桂路2011号
邮 编:250307
2016年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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