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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第六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联系电话、网址、考生须知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2、咨询电话:(0532)86703000 、 86936825
招生检查电话:86936961
电子邮箱:1981788435@qq.com
学院网址: www.bfamcmc.edu.cn
第二十六条 考生须知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报考我院的考生,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不再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所有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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