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4-10
四、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如下:
1、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各专业以分类别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3、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考生各项加分因素必须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考生提交加分信息后,我院将报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核查。
4、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色弱、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能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
6、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咨询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7、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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