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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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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5

七、投档办法

(一)文理类

1.提前批

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招生高校为单位,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志愿相同且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步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部属及外省属高校若需调整投档比例,须于投档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均按1∶1投档。

提前批本科调剂志愿设有3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选项,则按照军事类、公安类、其他类的顺序投档;政法类高校中的公安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只调剂公安类(不含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合格生源)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航海类高校及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不进行调剂,其缺额计划调整到该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征集志愿;提前批公安类专科高校及专业只调剂公安类专科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直招士官高校及专业只调剂直招士官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

2.自主招生批

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含艺术特长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全部投档,招生高校依招生章程确定录取结果。自主招生需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

(1)投档比例。

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

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

(2)模拟投档。

每批次均模拟投档2次。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1∶1、1∶1.05、1∶1.1、1∶1.2的比例分别提供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模拟投档最低分数线,相关高校可据此确定投档比例。第二次,根据调整后的投档比例(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1),提供模拟投档最低分数线,相关高校据此确定最终投档比例。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及专科(高职)批次不实行模拟投档。

(3)平行分投档。

考生投档分(高考原始分与政策照顾分之和)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文史类按照投档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投档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分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已在高考前由计算机生成。

(4)征集志愿投档。根据高校招生计划缺额数,在生源范围内按1︰1投档。

(5)调剂志愿投档。本科一批调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生源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随机投档。本科二批调剂,设公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其他高校及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是否服从调剂两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两类选项,按公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在先、其他高校及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在后的顺序,按考生分数(位次)依次投档。专科(高职)批调剂,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位次)到低分(位次)依次投档。

(6)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投档办法

在第一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投档时,均先投常规计划志愿,再投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在调剂录取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先调剂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再调剂录取常规计划。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如果需要调剂,只调剂菏泽市符合条件的考生,其他高校只调剂菏泽市外的其他财政困难县考生。

4.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环节。

(1)第一轮

①考生申请:9月10日9∶00-12∶00,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同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入学申请。

②数据整理、院校下载数据:9月10日16∶00前。

③院校审核:9月10日16∶00-9月11日16∶00,院校依据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④考生确认:9月12日12∶00前,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注册入学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最终就读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2)第2轮

①公布缺额计划:9月13日8∶00前。

②考生申请:9月13日9∶00-12∶00,凡符合条件且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第二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③数据整理、院校下载数据:9月13日16∶00前。

④院校审核:9月13日16∶00-9月14日16∶00。

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考生名单。第二轮完成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其当年剩余计划作废。

⑤考生确认:9月15日12∶00前。

申请注册入学网址:http://wsbm.sdzk.gov.cn

(二)艺术类

1.艺术类本科专业

(1)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及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苏州大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学校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除上述高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高校中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统考成绩、进行了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省属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统考专业成绩(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2)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分2次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原则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3)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志愿生源不足,根据缺额计划总数,按文化成绩1∶1.5的比例划定调剂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统考美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

2.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

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执行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校考的其它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其中,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它高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2)未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3)艺术类专科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原则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4)美术类专业若志愿生源不足,调剂投档办法同本科。

(三)体育类

1.在全省体育类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2.体育类本、专科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本科分2次、专科1次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原则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3.若志愿生源不足,缺额计划数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随机调剂投档。

(四)春季高考

本科专业在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类目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分2次重新征集志愿录取。

专科(高职)专业在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类目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重新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均按类目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

凡填报的专业类目与考生本人的实际专业类目不一致的不予投档。

(五)高水平运动员与优秀运动员

1.高水平运动员。凡文化成绩达到普通文理第一次划定的本科二批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合格考生,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2.优秀运动员。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投档前在优秀运动员考生的文化总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普通文理专科(高职)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向招生高校投档。本加分政策仅限于优秀运动员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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