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liuzj
2012-05-15
国家教育部日前正式出台了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新办法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与以往老办法相比,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作弊。并规定团伙作弊、通过电子设备传送试题及答案等4种违规行为,考生将最高面临停考所有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罚。记者昨日采访我省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我省包括高考在内的相关国家教育考试,将按照新修改的办法对考试违规舞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伪造证件、证明等其他材料获得加分资格首次认定为作弊。只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即使未使用,也同样视为作弊。考试“夹带”的内容也进一步扩展,只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都被认定为作弊,而不再仅是携带“文字材料”。
相关舞弊处罚力度加大,组织团伙作弊等将“停考”3年。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这意味着考生假如在高考中实施以上作弊行为,不仅影响到三年内不能参加同类考试,还可能不能参加其他考试,如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等。在校生及在职教师参与相关舞弊或将开除学籍或解聘。考生违纪舞弊录像可作为认定其舞弊的证据。
相关推荐:
更多内容进入:
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标签:陕西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