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liujy
2016-06-05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炎帝故里、青铜器之乡——宝鸡,下面是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请考生及时查看。
一、学校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校本部:陕西省宝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239号
凤翔师范分院: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秦凤路6号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
六、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七、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录取原则:
1.按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按此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我院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4.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一贯表现和报考专业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十、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十二、各专业学费按有关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十三、联系部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917-3568018 3568029
传 真:0917-3568026
网 址:www.bjvtc.com
电子信箱:bj3568018@163.com
邮 编:721013
十四、本章程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6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陕西高考资讯栏目。
标签:陕西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