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25
十、录取规则
1、为探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多元选择”的选拔招录模式,学校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我校“校园开放日”活动。
2、学校根据考生在 “校园开放日”的整体表现及报名材料,形成“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3、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提前批次本科填报我校。考生文化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海市应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4、各省级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
5、我校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含高考总分和我校“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满足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以我校“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顺序录取。
6、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具体办法以各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各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 [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标签:上海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