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空军招飞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精品学习网第一时间整理了有关空军招飞的系列热点文章,也有许多同学关心标准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检标准,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空中乘务员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与空中乘务员。
2 引用标准
GB 1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 合格;
b. 暂时不合格;
c. 不合格。
4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状况可以满足空中服务工作的需要。
不具有:
a. 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 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的疾病;
c. 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
4.2 建议美学条件。
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正。
4.3 建议身高
女性:160~172cm。下身长应超过上身2cm以上。
男性:170~182cm..
4.4 建议体重
30岁以下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30岁以上体重/kg=[身高/cm—105]±[身高/cm—105]×10%
4.5恶性肿瘤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肿瘤临床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5.2 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 神经症不合格。
5.4 睡眠障碍不合格。
5.5 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 言语障碍不合格。
5.7 癫痫不合格。
5.8 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5.9 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性、变性性、代谢障碍性疾病或损伤不合格。
5.10 颅脑外伤治愈后,遗有后遗症不合格。
5.11 反复发作的头痛不合格。
5.12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 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4 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心理学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呼吸系统
7.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肺结核临床治愈后,经一年地面观察全身情况良好合格。
7.2自发性气胸反复发作不合格。
8循环系统
8.1 严重心血管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8.2 严重的心电图异常不合格。
8.3 高血压病不合格
8.4 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总结:以上就是“标准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检标准”的全部内容,小编温馨提醒: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精品学习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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