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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2013-11-15

5、待遇分配

毕业分配及待遇我校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在全军统一分配,取得硕士学位者,定正连职、授予上尉军衔。计划内定向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大军区级单位。我校自筹经费与计划内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学籍材料均相同。

6、学生设施

大学在飞行学员的学习生活条件和设施保障等方面,都实现了由满足基本需要向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目标跨越。大学拥有实验室、阅览室、仿真模拟室、专修室、图书馆、军营网吧、体能训练馆、游泳馆、跳伞训练场、水上救生中心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有配餐合理、营养丰富的飞行学员伙食供给;有装饰别致、宽敞明亮、格调清新的餐饮环境;有保障飞行学员出行和外场训练的专用车辆和其它配套的辅助设施。严明的纪律,正规的管理,紧张有序的教育训练,营造起具有浓厚“飞行味”的育人氛围。

7、特殊待遇

飞行学员除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外,还享受有关特殊待遇,包括航空飞行专业岗位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空军航空大学毕业后,高中生和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获大学本科学历、授学士学位,并任命为副连职军官;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再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并任命为正连职军官。高中生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素质且具备培养为地面军官条件的,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停飞后,根据本人意愿可退伍回原普通高校继续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停飞后,符合地面军官条件的,可直接任命为地面军官,也可根据本人意愿作退伍安排。这就是放飞“雄鹰”的地方!——热血青年为之魂牵梦绕,优秀学子为之拼搏奋斗,蓝天英才为之抒写豪情!高远的天空、永恒的追求,从这里,他们丰羽振翅,飞向蓝天……

总结:吉林6所高中入选清华自主招生一文就为您介绍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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