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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13-01-18

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2013年陕西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希望对准备参加2013年陕西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运动竞技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现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运动员进入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一、运动训练专业简介

运动训练专业按照专项技能、理论研究和跨专业特长三个方向培养具有竞技运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能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考生须在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身体健康、无伤病、未婚,截至2013年5月31日年龄在十七至二十二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91年5月31日至1996年5月31日之间),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3.热爱体育事业,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符合我校招生项目的报名资格(见下表)。

2013年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50人,其中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不少于8人,各项目拟招生人数及报名资格见下表:

项目
招生计划
报名资格
举重、柔道、摔跤、跳水、射击、射箭
0~6人
健将级运动员及以上
游泳、体操
0~6人
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围棋
0~4人
男子专业段位1段以上或业余段位6段以上;女子业余段位5段以上。
排球(男子)
0~6人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田径
0~22人
须达到我校报名标准,见附表
乒乓球、网球
0~6人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13年1月22日—2013年3月20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注册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下载打印《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报名表》。未进行网上报名者,现场确认不予受理,不予补报。

2.邮寄材料

我校以收到的纸质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考生须于2013年3月28日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复印规格A4)寄送至我校(以当地邮戳为准,为确保邮件迅速寄达,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信封正面注明“运动训练报名材料”字样。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62;电话:029-85310330。

报名材料须包含:

①《陕西师范大学201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其他格式无效,此表一式两份)

②学校或单位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

③身份证

④运动员等级证书、达级时比赛秩序册、成绩册

⑤普通高考准考证

⑥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⑧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附件1)

⑨尚未录入国家体育总局(www.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

3.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5月8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考生持与报名材料相对应的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查看专业课考试时间。

四、考试安排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我校负责组织文化课与专业课考试及录取工作。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1.文化课考试

时 间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9:00—10:30
14:00—15:30
5月11日(六)
语  文
数  学
5月12日(日)
政  治
英 语

2.专业课考试

考试时间:现场确认时查看。

考试内容:专项技术(具体办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定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项目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施方案,下设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录取工作。

2.运动训练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

3.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学校主页:http://www.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

雁塔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