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拟录取考生选定
学校将综合考虑各运动项目的需求和考生的发展潜力,从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选定拟录取考生。
1.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意,参加我校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考试合格者,将根据运动队项目需求和招生计划,按照拟录取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2.享受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资格的考生
按照拟录取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以及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根据目前学校各运动项目的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符合各运动项目成绩要求,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报名条件中
第1、2条者;
(2)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成绩原则上要求:田径达到各项目排名前20名者;篮球达到入围名次前30%者;乒乓球达到入围名次前40%者;排球达到入围名次前50%者。
七、通知拟录取考生报送材料
被确定拟录取考生需报送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左侧装订: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1份;
(3)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竞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被确定拟录取考生须将以上材料按通知时间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邮件封面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
收 件 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