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全省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然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体育类考生只能选报理科数学和理科综合,不得选报文科数学和文科综合);报考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可兼报普通高考对应科类的普通类专业。报考非体育类专业(理科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的方法按省招生办公室有关要求办理。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其他专业考生相同,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在同一批次内应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理科类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专业又报理科类专业。
三、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项目及测试和计分办法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 75%
专项基础 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100米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四、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考生报名时间与地点
普通高考体育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10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名时间、方式与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