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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2012-08-16

【编者按】自主招生是中国高等教育招生改革扩大高校自主权的重要措施。自主招生选拔由高校自行组织,一般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下面是有关自主招生的相关信息!

2009年全国共有76所高校可实施自主招生。任何一所中学的考生,只要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都可报名参加。

考生在参加自主招生时,要注意各高校的相应要求。高校一般要求考生在某些方面具备突出的能力,如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学科竞赛获奖,综合素质名列前茅等,而且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

2010年自主招生学校共76所

2009年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由原来的68所扩大到76所,增加8所。此次新增加的8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分别是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吉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苏州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据悉,按教育部规定,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生源较好的试点高校经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同意,可适当扩大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的“985工程”的高校,对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或在试点高校组织的测试中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可自行确定对上述考生高考成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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