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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

编辑:sx_weizc

2014-04-27

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以便大家了解高校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据了解,高考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与此同时,今年各地高考体检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是否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

报考军事、公安、武警等类院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和有关院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标准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根据山东省招考院要求,各体检医疗机构(体检站)要建立体检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不错检、不漏检,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体检记录的字迹必须规范清晰,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涂改处必须由体检医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更改专用章,否则无效。

体检结论必须确切,每项体检结束后,体检医生须签字负责,《考生体检卡》须由专人负责收发、传递和保管,考生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接触该卡。对于疑难病症,要进行会诊复查,不得草率作出结论。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对影响正常录取的体检结论 (主要指高校不予录取)应安排专人当面告知考生,让考生了解该结论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申诉程序和复检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护考生隐私,山东省招考院规定,除非有医学上的必要,一般不提倡全裸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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