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9-22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市、区(县)、学校三级管理。市教委成立天津市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区(县)的工作,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区(县)常规工作中,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学校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常规工作结合起来,将办学特色和学生身心发展统一起来。要结合学校办学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细化关键指标内容,充分发挥各评价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班主任、学科教师的作用,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建立管理平台。建立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的数据,向高等院校提供《天津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档案》。有条件的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网络管理平台,负责信息的搜集与管理,并按全市统一的规范与标准上传数据。
3、健全管理制度。高中学校要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申报内容有异议,可向学校举报或申诉;学校要对所反映内容重新进行审核认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市教委抽查学校比例,每年不少于5%;区(县)教育局年抽查比例不少于25%。抽查结果要在一定范围通报。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在《天津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如实记录。
4、坚持常态化实施。高中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评价细则和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要基于学生发展年龄特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体现高中办学特色。在学校课程建设与特色教育活动中,学生的表现与成绩等均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学生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真实记录,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做好成长记录,严禁集中突击。教育行政部门要注意总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经验,深化评价研究,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5、加强学习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加强学习与研究,正确把握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标签:天津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