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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1
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内容有哪些?
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涉及到考试科目和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
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是如何细化和计分的?
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
A、A、A、A、A;B、B、B、B、B;C、C、C、C、C;D、D、D、D、D;E共21级,分别占2%、3%、4%、5%、6%;7%、7%、7%、7%、7%;6%、6%、6%、6%、6%;5%、4%、3%、1%、1%;1%。其中,A为满分10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标签:天津政策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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